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的中国公民,需赴佛得角驻华大使馆(北京)或驻澳门名誉领事馆申请办理旅游、商务或劳务签证;也可以在佛得角各国际机场办理落地签证,停留期为30天。落地签需交约25欧元手续费,但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免费;
• 正常的签证申请程序需要5-10个工作日;紧急签证需要1-2个工作日;
• 签证必须在签发后120天内使用;
• 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;
• 旅游和劳务签证的受理和领取时间为周二和周四,商务签证不受此限制;
申请签证通常须按规定提交有效护照、生活来源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健康证明与国际疫苗接种证书。
中国公民前往佛得角,可经欧洲或非洲转机。佛得角圣地亚哥岛(Santiago)、萨尔岛(Sal)、圣维森特岛(São Vicente)、博阿维斯塔岛(Boa Vista)均有国际机场。佛得角航空公司辟有通往欧洲、非洲、巴西与美国的国际航线,葡萄牙等欧洲国家航空公司与包机公司提供飞往佛得角的航班。
佛得角陆路交通依靠公路。近年来佛政府加大公路建设,状况有了很大改善,但仍有50%的公路为石块或砂土路面。中国驾照在当地不能使用,须携带中国驾照赴当地交管所换发佛得角驾驶证。佛得角车辆为左舵右行。
每周有定期人货两用航运船往返于各岛屿之间,但遇风浪较大天气,会停航。圣地亚哥岛与福戈岛(Fogo)及布拉瓦岛(Brava)间有“客运快线”。